— —
邮箱:634017536@qq.com
手机:15967138337
电话:
地址: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
使用权
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,目前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,主要有三类:一是兴办乡镇企业用地;二是农村建设住宅用地;三是乡(镇)村公益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。在法学界,对
服务热线
截屏,微信识别二维码
微信号:15967138337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打开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