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垫资
风险一:为垫资而融资的风险。承包商用于垫资的资金中,一部分可能是自有资金,另一部分通常是通过贷款而来。贷款就得承担贷款利息,如果逾期不能还贷,还要承担逾期罚息
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(下称司法解释)对垫资承包工程作出了原则上按有效处理的新规定。该司法解释第6条
建设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初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》,要求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